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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使命担大任 忠诚履职铸辉煌

2019-09-29 来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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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使命担大任  忠诚履职铸辉煌

——泸溪县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综述

2019年8月)

 

弹指一挥间,泸溪县自1980年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委会以来,已经走过了40年的光辉历程。40年来,泸溪县第八届至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泸溪县委领导下,在历届人大代表和全县各族人民支持下,服从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使命,依法行使职权,为泸溪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在我县的建立和发展经历了曲折而光辉的历史过程。

剿匪斗争的全面胜利,结束了湘西大地百年的匪患历史,使灾难深重的泸溪县各族人民迎来了翻身解放、当家作主的时代。1954年4月26日至30日,泸溪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老县城武溪镇召开。这次大会,标志着泸溪县人民代表大会正式成立,行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权。从1956年至1963年底,先后分别召开了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由于“文化大革命”的爆发和左倾错误路线的影响,我县的民主政治建设受到冲击,人民代表大会由革委会代替,长达10年之久。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又一次恢复生机和活力,泸溪县人民代表大会也得以恢复,并于1978年1月召开了泸溪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地方组织法,明确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委会,标志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1980年4月6日至12日,泸溪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组成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处理日常事务,依法行使职权。1980年4月至2019年7月,泸溪县人大常委会共经历第八届至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共组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46次,常委会会议281次。在此期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队伍不断壮大:八届、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3人,十届至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5人,十三、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7人,十五届、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1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3人。常委会下设的办事机构和工作委员会从第八届的三个增加到十六届的八个。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后,县人大设立三个专门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新增预算工委(与财经委合署办公),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委员会共七个。2019年初,因机构改革,县十七届人大设立六个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委员会共三个(其中预算工委与财经委合署办公)。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地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按照党中央对人大工作的要求,依照宪法和法律,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决定、监督、选举任免、代表工作等,全面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水平。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统筹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严格执行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活动、重点工作,包括人大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事前主动向县委请示,事后及时向县委报告,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加强对常委会工作的统一协调,在推动和促进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建设、全域旅游、民生事业发展上,奉献人大智慧,奏响人大强音,贡献人大力量,有力地推动了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二)依法作出决定决议,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了《泸溪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紧紧围绕县委的重大战略部署,依法对我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作出了决定决议。40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法治建设、生态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城镇建设、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等一系列重大事项,就泸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财政预算调整、决算、普法教育、乡镇规划调整、沅水河道采砂管理、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浦市古镇保护与整治详细规划、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政府贷款融资、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事项共作出决定决议269项,及时有效地把党委的重大决策转变为国家意志,转化为全县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三)不断拓宽监督视眼,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及本级“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进行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围绕“一府一委两院”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三大攻坚战”,创新监督方式,采取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行之有效的监督。40年来,常委会组织了对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义务教育法、药品管理法、水污染防治法、预算法、浦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条例等261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县的全面实施。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计划、财政、审计等各类专项工作报告660项,提出审议意见935条并跟踪督办,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开展了基础设施建设、工业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发展、民生事业等专题调研123次,不但使我县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椪柑、辣椒、生姜、葡萄、中药材等农业产业得到长足发展,而且让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工业新型化稳步推进,事关民生的难点热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坚持对政府组成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和履职评议,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效地促进了“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18年,常委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履职监督工作暂行办法》,首次启动届内任后履职监督,增强了被任命人员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填补了任后监督的空白。2017年历时8个多月,经过调研、听证论证、会议审定等多个环节,起草的《浦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全票通过,标志着我县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出台,为加强浦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利用,推动浦市古镇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了法规遵循。

(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开展选举任免工作。民主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也是人民群众的基本民主政治权利。常委会依照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先后完成了10次县乡人大的换届选举。建立健全了《泸溪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的有机结合,严格任免程序,坚持任前调查、法律考试、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制度,加强任后监督管理,切实把任免和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法制观念和对人民负责的使命感。40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共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79人(次),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五)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代表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基础性工作。我县历届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工作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一是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每届常委会都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各级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提高人大代表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水平。常委会出台了《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的暂行办法》,建立健全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督办重点建议和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县政府办联合督办政府工作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机制,每年听取县人民政府办理代表建议情况报告,并对代表建议办理B类件开展持续跟踪问效,代表建议办结率和代表满意率逐年提高。40年来,对各次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626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到了代表建议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特别是安全饮水、道路硬化、产业发展等一批民生问题得到了实质性解决。此外,常委会还十分注重和加强人大信访工作,40年来,人大常委会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6495件(次),促进了一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积极开展代表活动,督促代表履行职责。每年人代会闭会期间,县人大常委会都要有计划地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围绕人代会及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执法检查等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参政议政作用。四是搭建“双联”平台,密切联系群众。常委会出台了《泸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代表“双联”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建立了11个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和93个代表之家活动室,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双联”制度,使代表工作更接“地气”,让常委会工作“人民性”的特色更亮。

(六)紧紧围绕民生改善,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历届县人大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建整扶贫、脱贫攻坚工作。特别是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以来,严格按照县委要求,精心挑选,尽锐出战,落实了“一村一队”和“一名队长两名队员”的要求,配齐配强了扶贫工作队力量,足额安排扶贫工作经费,全力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开展。常委会正、副主任按照县委关于县级领导联乡包村要求,每月深入到联系乡镇和联系村研究、调度、安排、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听取扶贫村脱贫攻坚工作汇报,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县人大机关驻武溪镇城北社区、黑塘村、原梁家潭乡岩寨村、原白沙镇红土溪村等扶贫村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很大的改善,椪柑、葡萄、中药材等农业产业发展迅速,农民稳步增收,稳定脱贫。围绕教育、卫生、安全、生态等民生事业,常委会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环保世纪行“三湘农民健康行”等活动,持续实施“启聪扶贫计划”“慈善救助孤儿计划”“杏林春雨行动”等,促进了就学、就医、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一系列民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满意度与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七)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历届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突出重要位置,长抓不懈。在组织建设上,常委会组成人员从设立时第八届的13人增加到十七届的33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更趋合理。在素质能力建设上,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注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在工作作风建设上,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深得群众好评。在制度建设上,不断总结工作中的实践经验,建立和完善了《泸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泸溪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40多项工作制度,基本实现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促进了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在信息化建设上,2014年,常委会会议室安装了电子表决系统,决定决议时实行电子表决,建立了县人大网站和人大工作微信群,多途径多方式开展工作交流,不断推介人大工作,展现人大形象,推动人大工作。40年来,在中央、省、州、县媒体上、网站上上稿600多篇,县人大机关多次被评为州、县信访工作、脱贫攻坚工作、民族团结进步、综合治理、普法等先进单位,2017年县人大机关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回顾40年光辉历程,我们真切地感受到,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的40年,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完善的40年,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地方国家事务管理的地位不断提高的40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得到了充分体现的40年! 我县人大常委会在探索中前进,在开拓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在总结中完善,在实践中创造,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加强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常委会要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县委的领导之下,在事关政治方向、政治原则的重大问题上,坚定不移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在思想上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做到在安排重要工作和开展重要活动前,主动向县委请示,把党在政治上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把坚持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通过法定程序,使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变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决议、决定,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把党在组织上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

(二)坚持依法履职,是加强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常委会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职权,凡“三重一大”问题都经过党组会议和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加强班子成员沟通协调,积极维护班子团结,营造团结和谐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在审议议题时,创造条件让各种意见充分表达,并注重吸纳不同意见,切实增强了常委会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重视调动和发挥常委会工作机构的积极性,把团结协作和各司其职有机统一起来,形成工作合力,提升了常委会的工作效能。

(三)坚持服务大局,是加强人大工作的关键所在。常委会要紧跟县委确定的发展思路,坚持决定重大事项服从大局,开展监督工作维护大局,依法任免干部保障大局。紧扣发展主旋律,抓住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改革和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查找问题所在,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为县委正确决策提供依据;主动融入经济建设洪流,积极参与县委中心工作,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推进我县各项事业发展中的模范带动作用,引导和激励人大代表在经济建设中出谋献策、建功立业。

(四)坚持以人为本,是加强人大工作的本质要求。常委会要始终把以人为本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点,把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把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人大工作的落脚点。在研究监督计划、确定监督议题时,根据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坚持求真、求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和谐。

(五)坚持与时俱进,是加强人大工作的不竭动力。常委会要紧跟党委决策部署,紧跟时代前进潮流,紧跟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前提下,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要积极探索监督工作有效方式,将开展工作评议、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增强监督实效。要规范和改进常委会会议审议方式,凡是提交党委会审议的议题,事先都要开展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科学合理审议意见,着力提高审议质量。要加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督办力度,对“一府一委两院”落实整改工作持续跟踪问效。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组织学习,促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大力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和水平。

习近平指出,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泸溪县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按照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开拓创新,依法履行职权,奋力争优创先,努力开创新时代我县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泸溪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撰稿主笔: 许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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