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四项举施 抓实基层人大工作
合水镇人大主席 刘 伟
乡镇人大作为人民政权建设的根基,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泸溪县合水镇人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要求,创新人大工作思路,夯实人大工作基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结合自身实际,通过抓程序、抓保障、抓制度、抓履职等措施,有力地推动了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有效地提升了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抓程序明要求,落实工作职责
讲程序、讲规范,是人大工作的特质,注重严格程序,有利于乡镇人大工作的落实落细落地。
一是规范镇人大工作程序。坚持人大工作主动向镇党委汇报制度,每年初,镇人大主席团结合本镇人大工作实际制订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报镇党委研究同意后,并在镇人代会上通过实施;季度工作安排,由人大主席团研究报镇党委讨论,并与镇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安排结合后开展;月度工作计划,则由人大主席组织实施;同时做到年终工作有总结。二是规范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一步规范了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程序,明确规定每年至少举行二次乡镇人代会,会期不少于一天,并明确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三是规范闭会期间的镇人大工作。镇人大主席团原则上由7人组成,主席团对闭会期间的主要工作都做了明确要求。如在镇人代会闭会期间,每年要至少召开4次主席团会议,并规定主要内容;要求每年闭会期间的代表小组活动不少于2次,提前研究相关活动方式和内容,制定计划。
抓保障多投入,改善履职环境
推进人大工作,增强人大代表的监督能力和实效,制度性的保障人大组织、人力、经费是前提基础。
一是建立组织保障。始终坚持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严格实行重大事项向镇党委请示和报告制度,每月定期主动向镇党委汇报,积极争取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支持。二是安排人员保障。根据镇人大干部队伍建设要求,镇里配备了组织委员兼职副主席,并安排1名年轻公务员担任人大专干。三是提供经费保障。根据上级要求,镇人大工作坚持做到 “八有”:即有统一规格的牌子、有代表活动中心、有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有学习资料、有工作制度、有工作台帐、有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有宣传阵地。同时,镇里还统一配置了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并将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学习培训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
抓制度促落实,确保责任到位
制度建设是一项严谨细致的工作,一套好的制度能让一群“羊”在执行力上成为一群“狼”。
一是建立镇人大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合水镇人大主席职责》、《镇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等13项基本制度,并将所有制度统一上墙,使镇人大工作做到职责明确、条理清楚,有章可循、有案可查。二是建立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为便于代表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建立合水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工作室由人大主席负责,设联络员1名,负责接待群众工作的日常事务,每月农历五、十场为接待时间。三是完善文档和归档制度。在全镇实行“八薄一册”文件档制度,加强档案管理,镇人大积极做好人大各种文书、资料的立卷归档。对涉及镇人大所有工作、议题、活动都必须有书面材料,年底时要装订成册归档,改变过去杂乱无章的状况,做到有据可查。
抓履职强规范,发挥职能作用
坚持依法履职是人大工作的灵魂。规范行为能使人大代表更好履行代表职责、执行代表职务,切实筑牢代表履职基础。
一是规范镇人大主席团履职行为。建立和完善《合水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通过加强学习、强化服务意识和自身建设,对镇人大主席团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的各项工作作了具体的梳理和明确。二是规范镇人大主席的履职行为。明确提出对镇人大主席的履职要求,规定镇人大主席的工作内容。如主持召开镇人大主席团会议、组织主席团成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为代表履职提供必要的服务,检查督促建议意见办理,建立完善乡镇人大各项规章制度等工作。三是规范镇人大代表的履职行为。加强代表小组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将16名县代表、58名镇代表重新组建成5个代表活动小组,明确任务要求,建立完善学习、活动、监督等机制,保障了小组活动有力有序开展;抓好“代表之家”创建,按照“六有标准”创建踏虎、新桥、社区、晒州田、兴砂等5个代表之家活动阵地,确保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每月有计划地组织县、镇代表进驻开展工作,并确定代表接待选民活动日,接待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积极开展“访民情、解民意”活动,组织县、镇人大代表深入选民、深入实际,开展精准脱贫、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走访、视察活动,掌握实际情况,征求好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抓好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每年12月份前组织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回选区访选民,并向选区选民述职,使镇人大成为群众表达意愿、实现有序参与政治的重要渠道,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