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推迟召开泸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3月1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抓牢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原定于3月11日召开的泸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予以推迟,具体开会时间由县人大常委会另行决定。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