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号
2018年5月30日
泸溪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泸溪县2017年环境质量和年度环保工作
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泸溪县2017年度环境质量和环保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2017年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和监督执法力度,较好的完成年度减排任务,会议表示充分肯定。
会议指出,成绩取得的同时,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部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缓慢。原计划2018年运行的武溪城北污水处理厂工程进展缓慢;金旭工业小区电解锰尾矿库闭库工程尚未动工,环境安全隐患仍未消除。
二是县城空气质量有待进一步改善。县城白沙环境空气中的臭氧、PM2.5、PM10等主要污染物数值仍然偏高,局部区域空气污染较为突出:县城入口定点屠宰场周边臭气熏天,环境状况恶劣;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散发的有害气体污染不容忽视,同时武浦两地生活垃圾的运输、进入也产生了一定的二次污染。这些严重影响县城环境质量和群众生活质量,社会反映强烈。
三是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仍然突出。农家乐及养殖大户生产生活污水、垃圾仍然存在随意排放、倾倒等问题。有关保护区内的环境整治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会议要求,2018年,县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明确责任,强化举措,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追责问效,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要进一步加快环境治理工程建设进度。要抓紧建设武溪城北污水处理厂,确保今年年底顺利运行;金旭工业小区电解锰尾矿库闭库工程不能一拖再拖,确保今年内完成施工;县定点屠宰场年内必须完成整体搬迁;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治理措施进行空气治理,同时消除二次污染。
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管责任体系。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划定并坚守生态红线,严格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要落实好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有环境保护责任的项目实施过程要严管、违法后果要严惩、失职渎职要严究。
三要进一步加大县城白沙空气质量整治力度。县有关职能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分析监测数据,找准影响白沙县城空气质量的污染因素,制定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县城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环保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与监督,及时准确搞好环境质量监测;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加大城市餐饮油烟、燃煤烟尘、建设扬尘的监管;住建部门要加强建设施工单位的管理,取缔现场搅拌混凝土,推进文明施工;食药工质部门负责推行安全卫生的食品加工方式,防止烧烤废气污染。
四要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保护同步规划、统一监管。要坚持城乡环境整治同步规划、同步治理,全面落实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制度,严格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布局的环境监管。加快实施我县主体功能分区战略,推动各区块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农村改厕、农家乐、畜禽养殖场及易地搬迁等工程建设应坚持同步配套污染处理设施,防止对群众生活水源水质造成污染,同时,结合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工作,大力推广一批简易高效的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技术,提高环境保护实效。
根据《监督法》有关规定,请县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以上审议意见,并在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办理情况。
泸溪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