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公报(第11期)
2018年7月30日 2018年第4号 (总第235号)
目 录
泸溪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 (3)
关于全县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3)
关于《泸溪县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初步审查意见…………………………………………(14)
关于泸溪县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及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使用方案的报告…………(16)
泸溪县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7)
关于《2017年全县财政决算及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使用方案的报告》的初步审查意见………(34)
泸溪县2017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报告………………………(38)
关于2017年度县城乡规划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发言…………(43)
泸溪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48)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
(已经2018年7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泸溪县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审议关于泸溪县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及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使用方案的报告;审议关于泸溪县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3、审议关于泸溪县2017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4、其他。
关于全县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在7月27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 峰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工业强县、产业富民、环境创优、民生改善”发展战略,勇于担当、奋力拼搏,全县经济运行总体呈稳中有进、结构优化,民生改善的整体态势。
上半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7.7亿元,占全年任务的61.8%,同比增长7.1%;完成财政收入3.57亿元,占年初预算任务的62.6%,同比增长30.2%;完成规模工业增加值5.6亿元,占全年任务的40%,同比增长2.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2亿元,占全年任务的41%,同比增长9.9%;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59亿元,占全年任务的43.9%,同比增长10.5%;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60元,占全年任务的52.3%,同比增长9.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0元,占全年任务的50.2%,同比增长11.7%。
(一)精准扶贫全力推进。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决策部署,对标“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整合涉农资金2.88亿元,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十项工程”项目建设。发展生产脱贫工程。发放小额信贷1231万元,落实贷款贴息441万元,建成特色农业产业基地61.53万亩;实现93个贫困村光伏发电项目开工建设,39个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5万元以上。乡村旅游脱贫工程。精心打造岩门古堡寨、马王溪七彩花果园、狮子山葡萄沟、军亭界林场、潭溪新寨坪等5个乡村旅游示范点,实现乡村旅游接待游客43.68万人次,旅游收入达1.68亿元。转移就业脱贫工程。实现贫困户转移就业640人;发放交通补贴308.81万元,惠及贫困人口10450人。易地搬迁脱贫工程。武溪上堡、浦市印家桥两个搬迁安置点(二期)项目进展较快、预计年底可实现2479人分房入住。教育发展脱贫工程。发放各类教育补助资金1145.8万元,惠及贫困学生12190人。医疗救助帮扶工程。报销医疗救助资金1335.72万元,解决9428名贫困群众就医困难。生态补偿脱贫工程。发放生态护林员工资131.4万元。社会保障兜底工程。发放兜底保障金467.5万元,惠及人口1642人;342户贫困户正在进行危房改造,357户贫困户已做好危房改造开工准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实现34个预脱贫村村主干道到达村委会或行政学校全部通畅、25户以上自然寨道路通达;新建光网宽带行政村5个、基站34个,改造基站22个;贫困村安全饮水工程完工16个,正在建设21个。公共服务保障工程。开工建设农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11个、准备组织招投标24个。
(二)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坚持“一月一巡查调度、一季一考核奖惩”项目管理机制,扎实推进了重点项目建设力度。全县70个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6.4亿元;10个州重点建设项目全部实现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0.05亿元。交通方面:章丘-泸溪连心桥预计八月建成通车,大桥-兴隆寨-松柏潭-且己公路正在招投标;岩门古堡通景公路路基全部贯通;能浦干线公路(一期)完成路基工程71%、(二期)征拆基本完成;湘西武溪港、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快速推进;兴隆场-凤凰木江坪旅游公路开工建设;生态景观走廊项目设计完成;常吉高速潭溪互通、武溪互通(收费站)改扩建项目前期进展顺利。水利方面:浦市古镇防洪堤改造工程主体完工;辛女溪第二水源大坝已修建至151高程。民生方面: 武溪二小九月可实现招生入学;浦市二小(芙蓉学校)迁扩建规划选址完成,正在进行征地拆迁;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楼正在进行施工图纸评审;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完成代建单位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县殡仪馆(一期)建成投入使用,二期和公墓山建设加快推进。
(三)产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新型工业加快发展。泰和美锂离子电池、金昊铝业新型功能性金属粉体材料项目实现建成投产;泸溪高新区标准厂房(三期)A区全面完成、B区、C区完成总工程量的30%和70%,D区完成基础承台施工,北区土地整理正在签订招投标合同;武水大桥加快推进;百亿铝业节能隔热铝合金型材项目正在进行设备安装;昕和美特铝单板及铝蜂窝板、中港金属铝单板、盛亚铝业节能隔热铝合金型材、昊宏电子产品用功能粉体材料等项目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浦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建成铁柱潭蔬菜基地、马王溪特色水果苗木、新堡花卉苗木等基地7042亩;完成椪柑品改3700亩、低改28000亩、玻璃椒种植5000亩、葡萄避雨栽培600亩、烟叶基地建设5066亩、佤乡米种植1万亩,建成以兴隆场、小章为核心的辣椒产业带10000亩,以合水为核心的油茶示范园1000亩、以浦市、洗溪为中心的100亩油茶示范园3个、佤乡米1000亩示范片2个;建成浦市铁骨猪养殖示范村5个,湘西黄牛养殖基地6个,新增土鸡育雏中心1个、林下鸡家庭养殖场8个。全域旅游加快发展。沅水绿色旅游公路部分路基开始整理;浦市古镇成人美油行、李家祠堂等改造装修基本完成;岩门古堡寨具备“十一”开园条件;马王溪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武溪黑塘葡萄沟特色民宿,新寨坪旅游厕所等乡村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成投入使用。
(四)城乡统筹加快推进。武溪老城提质改造工程完成拆迁134户3.4万㎡;武沅大道、城南滨江大道、城北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管沟及管网等项目进展顺利;屈望城市综合体建设加快;刘家滩新区开发完成资格预审招标、《PPP实施方案》《财承报告》已通过县政府审议;浦市特色小镇建设稳步推进,兴隆场特色小镇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全县新造长防林2400亩,封山育林10000亩,全面推行河长制,主要河流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以上标准,2.96万余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完成农村厕所改造2700个,10个美丽乡村精品村、33个示范村村容村貌呈现新变化。
(五)民生保障持续改善。民生支出完成9.8亿元,占总支出比重达73%,增长14.91%。泸溪一中、白沙中学综合楼,潭溪中心幼儿园,武溪、石榴坪两个现代化标准足球场和县第五中学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建设加快;全县高考600分以上74人、清华北大录取6人,本科上线率、本科上线万人比连续14年稳居全州第一;踏虎、潭溪两个卫生院业务用房预计10月可投入使用,17.7万人实现家庭医生签约;特殊慢性病病种由15种增加到43种,参保居民住院补偿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特殊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大病补偿比例大幅提高。收缴投资项目农民工保证金370.3万元,追发农民工工资1232万余元;全县588名9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70.56万元,16名100岁以上老人发放长寿保健金5.76万元;完成“户户通”安装6556套,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广播电视基本实现全覆盖,人均拥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面积达1.4平方米。
(六)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事项精简至22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已全面取消,行政审批实现再提速20%目标;取消服务收费8项,实现中介收费降标7项,放开中介服务收费3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取得实质性进展,关停电解锰企业3家,关闭硫酸企业3家,实现中碳锰铁和次氧化锌生产企业全部退出;综合医改持续深化,2家县级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实现按病种收费,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建立,分级诊疗新格局基本形成;电力体制改革稳妥推进,高新区全国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加快推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看,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尽管保持稳中有进发展局面,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仍然存在。一是产业发展持续动力不足,特别是工业生产前高后低态势明显。从环比来看,5月份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速比4月份下滑4.1个百分点,6月份增速比5月份下滑7.2个百分点。二是投资增速下滑。受国家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环境污染防治倒逼影响,我县重点建设项目融资难、征地拆迁难、项目开工难,致使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只完成12.2亿元,虽增长9.9%,但低于目标增速(13%)3.1个百分点,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5.1个百分点。三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7亿元,累计支出13.44亿元元,加之精准扶贫“十项工程”和“六大建设”、城市建设、民生改善等投入巨大,加剧了财政收支矛盾。四是干事创业氛围不浓。一些干部精神懈怠,缺乏敢于担当精神,凡事瞻前顾后,怕出乱子、怕担风险,对矛盾不触及、问题不解决,为保“不出事”,宁可“不干事”。
三、当前形势分析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从国际环境看,受特朗普贸易保护主义持续升级、国际竞争性减税等因素影响,虽然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但世界经济整体保持增长态势。从国内形势看,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虽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但党中央一系列政策措施持续发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国民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支撑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有利条件积累增多。从我县来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优惠政策再次叠加。下半年,我们要进一步坚定信心、抢抓机遇,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扎实有效的创新举措,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全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抓脱贫攻坚,全面改善社会民生。一是狠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加大督查考核奖惩力度,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好土地增减挂钩工作,切实增加财源收入。二是全力冲刺脱贫攻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狠抓“三个落实”,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力度,加快推进精准扶贫“十项工程”建设,确保顺利完成全年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目标任务。三是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加大民生投入,加快教育基础设施、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楼和县残疾人康复中心等项目建设;加大社会保障、转移就业和文化体育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四是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确保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
(二)抓项目带动,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坚持把扩大有效投资作为稳增长、促发展的“牛鼻子”工程来抓。一是精心策划谋项目。抢抓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各类政策叠加机遇,千方百计争取落地一批支撑引领作用大的投资项目,确保全年向上争资增长20%以上。二是狠抓项目监督管理。围绕年初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目标,逐个排出施工节点,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及建设速度。三是优化项目建设环境。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深化简政放权,积极破解项目建设的要素瓶颈,确保建设项目的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切实创优项目建设环境。
(三)抓产业转型,提升经济发展质效。一是加快发展新型工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推进高新区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园建设,加快高新区申创国家级高新区创建速度。加强高新区管理职能权限,加快授予高新区相关行政审批权,实现一站式审批服务;加快百亿、昕和美特等产业项目建设速度,确保早日建成、产生效益。二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促进农业产业适度规模化、组织化、标准化发展,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综合效益。三是倾力打造全域旅游。坚持“沅水画廊、浦市古韵”主题定位,加快全域旅游规划编制,巩固完善“一核两带三圈”全域旅游构架。继续抓好以浦市古镇旅游开发等为重点的“全域旅游十大项目”建设。大力培育乡村精品民宿、休闲农庄等新业态,推进旅游与农业、文化等产业融合。进一步加大旅游产品宣传推介力度,积极对接市场,努力增加旅游收入。
(四)抓城乡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一主两副”和“双子城”协同发展思路,突出老城改造和乡村振兴两个重点,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一是加快白沙武溪融合发展。加快老城提质改造、屈望城市综合体项目建设速度,争取刘家滩新区开发尽快开工;进一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全力争创国家园林城市,着力建设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环境优良的宜居魅力城镇。二是加大小城镇建设力度。加快兴隆场特色小镇前期工作,加大浦市特色小镇建设力度,实现潭溪、达岚、石榴坪、小章等4个乡镇集镇和李家田、罩子坪等27个村集中供水。三是大力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继续打造美丽乡村示范点,确保建成秀美村庄30个,农村厕所改造3000个以上。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大“河长制”考核力度,抓好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优化城乡居住环境。
(五)抓改革创新,充分释放发展潜力。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发展之源。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努力提高行政审批效能,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全面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为企业营造优质的服务、办事、发展环境,确保客商投资放心、创业安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化解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普惠金融,创新PPP方式等投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切实减轻财政压力。稳步推进殡葬制度改革,加快县、乡、村公墓山规划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家庭带头移风易俗,带头文明节俭治丧。继续统筹推进医疗等其他领域各项改革工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下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凝心聚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2018年人代会审定目标1-6月完成情况及与 上年同期比较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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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人代会审定 |
1-6月完成情况 |
上年同期 完成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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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速 |
绝对值 |
增速 |
绝对值 |
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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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
8 |
37.7 |
7.1 |
33.3 |
0.3 |
|
规模工业增加值(亿元、%) |
8 |
5.6 |
2.3 |
5.46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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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
13 |
12.2 |
9.9 |
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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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亿元、%) |
10 |
3.57 |
30.2 |
2.74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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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
11 |
7.59 |
10.5 |
6.87 |
11.5 |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9 |
12360 |
9.1 |
11329 |
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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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12 |
4230 |
11.7 |
3787 |
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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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登记失业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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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 统计 |
减少农村贫困人口(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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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 统计 |
城镇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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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 统计 |
关于《泸溪县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初步审查意见
——在2017年7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县人大财经委 常委会预算工委
县人大常委会: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张峰同志受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作了《泸溪县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前,6月我们到浦市等五个乡镇、7月10日到县高新区建设现场了解相关情况,7月18日对此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初步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我们认为半年来,县人民政府能够按照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各项要求,坚持用精准脱贫和全面小康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当前矛盾纷呈的经济形势下,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态势总体平稳。主要表现在: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产业转型步伐加快,财政收入大幅增长,地区生产总值、规模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较同期有所增长。但是,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也不少:脱贫攻坚任务仍然艰巨、产业培育仍然缓慢、项目支撑仍然偏弱、发展动力仍然不足、财政收支压力仍然很大。除财政收入外的另外几个主要经济指标,没有达到年初确定的计划增长目标,这些问题和困难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下半年任务十分艰巨。对此,我们建议:
1、全力推进精准脱贫各项工作。
产业发展是基础。要因地制宜,强化示范引导,突出绿色、优质、特色、品牌,继续抓好农业产业精品园、标准园、示范园建设。做强柑橘、辣椒等传统优势产业,壮大油茶、铁骨猪等特色农业,发展林下经济、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促进农业由增产增效转向提质增效,提升农业发展质量。依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加快乡村生态游、休闲游、体验游、农家乐的建设步伐。要加快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加强“四好公路”、农田水利、安全饮水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壮大工业经济实体。
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面对国家金融政策收紧和地方财力有限的严峻形势,要落实州政府支持产业发展50条政策措施,明确目标,力保今年工业产业十大项目投资顺利实施,以有效投资推动园区全面升级。要聚焦项目,突出招商。凡是符合国家政策,符合我县发展需求的项目,都要想方设法承接转移。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和引进新产品、新业态,以产业优化升级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要本着小产品大产业、小企业大群体的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做好项目审批、要素保障、政策落实等方面服务,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提供良好条件,实现小园区大作为。
3、狠抓当前工程项目建设进度。
强力推进《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六个十”工程项目。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前期工作,倒排工期,扎实有效推进今年项目工程建设。特别是今年要脱贫的村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十分繁重,要加快贫困村通组道路的硬化、农村安全饮水、光伏发电、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建设进度,要加强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和公共服务工程建设。要加大交通十大工程和城乡建设十大工程的工作力度。
4、不断强化生态环保意识。
聚焦“生态美”,做好环境保护文章,强化环保督察突出问题的整改。围绕生态绿化、生态修复,切实做好水土保持、天然林资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尾砂库治理等工作。强化绿色发展意识,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将生态补偿资金与生态保护成效有效紧密结合起来。加强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抓好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工作,让村村寨寨都美起来,彰显村村有特色,处处是画卷。让人民群众在优美的“生态画卷”中安居乐业。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泸溪县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及
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使用方案的报告
——2018年7月30日在县十七届人大第11次常委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钟克洲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议报告泸溪县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及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使用方案,请予审议。
一、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
1.收入完成情况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财政总收入)完成52215万元(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102万元,上划省级收入4508万元,上划中央收入15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1856万元的100.69%,同比增长12.24%。上级补助收入203948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61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498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4341万元),同比增长10.17%。债务转贷收入267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27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821万元。调入资金116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86477万元。
2.支出完成情况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6751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含上级转移支付等)270642万元的98.85%,同比增长6.91%。上解上级支出307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1484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8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1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86477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864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28335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124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4.需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是财力性转移支付情况:2017年,上级补助收入实际完成203948万元,比调整预算增加90070万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增加5313万元,主要用于:弥补上解支出缺口2070万,补充稳定调节基金484万,按要求提前预发2017年绩效奖2463万。
二是债务转贷收入情况:2017年,债务转贷收入实际完成26700万元,比调整预算数增加10200万元(2017年12月收到三批次公开发行置换债券资金共计6344万元;2018年3月上级要求列收列支2017年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856万)。
三是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17年,上级下达我县地方政府置换债券3555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0200万元,专项债券25350万元,用于置换2014年末清理甄别认定的存量政府债务。上级下达我县地方政府新增债券16500万元,已按调整预算批复安排。截至2017年底,全县政府债务总额174367.7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35526.12万元、专项债务38841.6万元。
四是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17年,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821万元,收支使用情况经调整预算已获县人大常委会批复;决算安排补充稳定调节基金1281万元,当前余额128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1.收入完成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1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500万元的68.11%,同比下降61.78%,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大幅减少。上级补助收入3728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535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7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37807万元。
2.支出完成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72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含上级专项补助等)8862万元的75.9%,同比下降21.92%。上解上级支出44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5350万元。调出资金355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35671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78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35671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213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804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1.收入完成情况
2017年,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507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41718万元的108.06%,同比增长17.74%。上年结余21478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收入总计66557万元。
2.支出完成情况
2017年,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864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39893万元的96.87%,同比增长12.30%。
3.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收入45079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支出38643万元。收支相抵,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结余643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7914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
1.收入完成情况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81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8150万元的100%,同比增长55.95%,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污水垃圾经营产权转让收入完成8000万元。
2.支出完成情况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66万元的100%,同比下降54.79%。调出资金808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8150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1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150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平衡。
(五)预算执行取得的主要成效以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017年,预算执行的主要成效是收入质量高,支出结构优,民生等重点支出保障有力。税收收入(含上划)完成398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6.27%;非税收入完成12392万元,占地方收入的比重为38.60%。民生支出完成1837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8.69%,同比增长3.45%;涉GDP八项支出完成1743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5.17%,同比增长10.28%。一是优先保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以下简称“三保”)支出。工资调整、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和乡镇工作补贴均按标准足额拨付发放到位,绩效奖、综治奖等实现预算单位财政经费全覆盖、全保障。2月份工资调整2734万元;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在职离休18个月、退休40个月)8787万元;滚动晋级416万元;13个月奖励工资494万元;公车改革补贴957万元。全年发放各类政策性奖项7842万元(发放2016年绩效奖4098万元、综治奖1281万元、预发2017年绩效奖24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319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800万元。全年增加调资支出13405万元,人均增加13321元。调整村、社区主干误工补贴标准,加大运转经费投入。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311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1883万元,村(社区)年均运转经费超18万元。二是突出保障精准脱贫。全年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2亿元,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完成44781万元,扶贫科目支出完成24613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461元,同比增长9.6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518元,同比增长11.81%。减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6349人、退出贫困村39个,贫困发生率降至13.5%。三是重点保障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等。信访事务支出396万,同比增长9.70%;安全生产支出595万元,同比增长17.59%。
但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预算调整幅度过大,客观原因是受“营改增”等政策性因素影响,本级可用财力不升反降,年初预算安排的经费难以完全满足各级各部门开展工作需要,主观原因为《预算法》贯彻落实力度不够,预算意识和预算执行力不强。另外,精准脱贫以及“三保”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居高不下,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5724万元,为年初预算57042万元的62.63%,超序时进度12.63个百分点,同比增长30.23%。
2.支出执行情况
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3436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含上级专项)208822万元的64.35%,超序时进度14.35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7.7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收入累计完成12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5540万元的78.25%,超序时进度28.25个百分点,同比增长291.25%,迅猛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交易收入完成8200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
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支出累计完成280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7654万元(含上级专项)的36.65%,欠序时进度13.35个百分点,同比增长24.56%。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上半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8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6798万元的61.24%,超序时进度11.24个百分点,同比增长26.96%。
2.支出执行情况
上半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4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4481万元的55.36%,超序时进度5.36个百分点,同比增长42.90%。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暂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
(五)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1.财政收入增长快、质量高,顺利实现“双过半”
上半年,财政收入数量、质量显著提升。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5724万元,完成年度预期目标57500万元(按上年决算数增长10%测算)的62.13%,超序时进度12.13个百分点,同比增收8293万元、增长30.23%。增速居全州八县市第三,高于全州平均水平8.53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含上划)完成291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81.49%,高于全州平均水平6.22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6614万元,占地方收入比重为36.44%,低(优)于全州平均水平10.88个百分点。
2.财政支出增长稳、结构优,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上半年,“三保”和“三大攻坚战”保障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17.74%,增速居全州八县市第三,高于全州平均水平7.96个百分点。民生支出完成98086万元,同比增长14.91%,占总支出比重为73.00%,高于全州平均水平4.49个百分点。涉GDP八项支出完成92145万元,同比增长20.22%,高于全州平均水平7.39个百分点。一是重点做好政府性债务化解保障工作。2018年,全县需还本付息93934.32万元(还本73703.98万元、付息20230.34万元)。截至6月底,已还本18238.2万元、付息9315.06万元,剩余部分计划通过财政安排(增减挂钩交易)、再融资债券、单位自还等方式解决。二是重点做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保障工作。2018年,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亿元,截至6月底,已整合40600万元,8月份计划再整合9400万元。已收到资金指标28282.62万元,已拨付项目单位23318.72万元。扶贫科目支出12745万元。三是重点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工作。上半年,通过向上争取、涉农统筹整合和县本级安排,投入生态文明建设资金超7000万元。
三、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使用方案
2018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收入19300万元(一般债券16300万元、专项债券3000万元),相关资金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使用方案为:
一是易地扶贫搬迁11030万元,拟安排用于武溪镇上堡安置区、浦市镇印家桥安置区以及分散安置;二是通组路4000万元,拟安排用于11个乡镇农村公路、通组公路硬化;三是人居环境600万元,拟安排用于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工程及垃圾焚烧炉建设、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四是外债限额100万元,拟安排用于外债还本支出;五是其他570万元,拟安排用于白辰公路、公安天网工程、思源实验学校建设;六是土地储备专项债券3000万元,拟安排用于武溪镇黑塘村、大溪村征地拆迁、“三通一平”土地储备。
四、当前财政运行的形势分析
一是收入增长不稳定。县域经济总量小、增速慢、活力弱,投资拉动不足,稳定可持续的后续财源少,可用财力不足,收入快速增长势头难以维持。另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交易将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收入结构将会发生变化。二是支出矛盾突出。“三保”支出结构性矛盾突出,精准脱贫等“三大攻坚战”投入持续增加,支出压力有增无减。特别是因本级财力不足,在年初预算编制时,综治奖、国地财三家征收经费、非税政策安排执收单位经费、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留有硬缺口,绩效奖标准偏低。另外,新增加司法津贴、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提标等支出,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成本支出,等等,都将增加本级支出压力。三是债务负担沉重。还本付息额居高不下,影响了可用财力的增长,也影响了干部职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四是政策调整影响大。“停、缓、调、撤”政策层面影响,部分重点项目推进滞后;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政策调整影响,整合资金不得再用于医疗、教育、就业、社保兜底等方面,涉及15个单位、资金总额达1.43亿元。
五、下步工作打算和措施
一是紧盯目标任务,全力以赴抓好财税收入征管。紧紧盯住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协调调度力度,关注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同时,做好非税收入压减工作,降低非税收入占比,确保不突破省定非税收入限额,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二是紧盯支出进度,全力以赴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坚持“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简化资金拨付流程,切实做好“三保”和“三大攻坚战”的支出保障,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推动财政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和实际消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预算执行率。同时,狠抓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加强各类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对财政存量资金进行定期清理、及时收回,并在重新安排时向涉GDP八项支出、民生支出倾斜,切实增加资金有效供给。
三是紧盯向上争资,全力以赴提升财政保障能力。认真研究财税政策,加大向上对接力度,努力争取更多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债券资金,增加本级可用财力,不断提升财政保障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紧盯风险防范,全力以赴保障财政运行平稳。精准激发内生动力,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认真开展存量资金和出借资金清理,努力增加可用财力;狠抓部门主体责任,严格目标管理考核,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狠抓增加挂钩和债务化解,推动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升级,全力保障财政运行平稳。
泸溪县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年7月 30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周照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泸溪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湖南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我局自2018年6月8日到2018年7月3日,对泸溪县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时间上作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今年“同级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的审计工作思路,以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为主线,突出对重点和热点资金的审计,重点审计了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扶贫专项资金、部门预算中的“三公经费”等。审计的单位有县财政局、教体局、发改局、农业局、洗溪镇人民政府、潭溪镇人民政府等11个预算单位。上述单位对此次审计积极配合,并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含电子数据)、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我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286,477万元,其中:本级公共预算收入32,1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61%;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283,35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124万元,减去结转下年支出3,124万元,年终净结余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37,807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1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500万元)的68.11%;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35,67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136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泸溪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65,292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214万元(因企业养老保险由省里纳入预算,本级未做预算);2017年泸溪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9,882万元,当年结余5,410万元,累计结余32,644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泸溪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150万元;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8,150万元,收支相抵为0。
三、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止2017年底,泸溪县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的债务总额179,034.83万元,其中:政府债务174,362.72万元(一般债务135,526.12万元,专项债务38,841.60万元),政府或有债务4,667.11万元(担保债务2,894.57万元,救助债务1,772.54万元),分别比年初增加17,068.71万元和减少4,421.46万元。
四、审计发现主要的问题及其处理处罚
(一)对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主要的问题及其处理处罚
1.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815.3万元。
此问题与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33号)第十七条的规定不符,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四条的规定,责令县财政局改正,今后将非税收入及时缴入国库,延伸至2018年3月末,未及时缴入国库的非税收入已全部缴入国库。
2.滞留棉花目标价格改革中央补贴资金31.44万元。
此问题与《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棉花目标价格改革中央补贴资金的通知》(州财建指[2017] 24号)的规定不符,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六条的规定,责成县财政部门会同农业部门落实棉花补贴资金的测算工作,三个月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位。
3.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492.93万元。
此问题与《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库〔2015〕192号)第二十一条和财政部《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财基字〔1999〕30号)第十四条的规定不符,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七条的规定,责令县财政局改正,对出借资金于2018年12月底前结清。
4.预算编制内容不完整,导致预算调整较大。
此问题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六条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预算编报完整性的通知》(财预[2008]435号)的规定不符,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七条的规定,责令县财政局改正,按规定编制完整预算,减少预算较大幅度的调整。
5.部分预算执行率较低。
此问题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不符,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七条的规定,县财政局在编制时应考虑预算项目的合理性及可行性,构建科学可行的执行规则。
(二)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主要的问题及其处理处罚
1.县农业局、县总工会、洗溪镇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结算。
此问题与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第三十七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不符,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责令县农业局、总工会和洗溪镇改正,三个月内清理结算完毕。
2.县教体局发票报销不合规15.42万元。
此问题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993]第6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不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993]第6号)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县教体局改正,今后加强报销发票的审核。
3.县国土局工程施工及结算手续不全,金额达70万元。
此问题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不符,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 第七条的规定,责令县国土局改正,今后加强工程结算管理,完善报账手续。
4.潭溪镇政府食堂开支无明细反映16.40万元。
此问题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不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成潭溪政府改正,政府食堂开支应附有相关明细。
(三)对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主要的问题及其处理处罚
1.惠农政策未落实到位
(1)县人社局未及时发放贫困外出务工人员交通补贴350万元。
此问题与《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7]58号)有关规定不符,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之规定,责成县人社局于2018年7月底全部发放到位。
(2)县人社局实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未落实到位。
此问题与《泸溪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泸政办发〔2017〕36号)第八条的规定不符,根据《泸溪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等部门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3)县扶贫办未及时发放雨露计划补助60.60万元。
此问题与《关于切实做好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扶贫补助工作的通知》(湘扶办联[2017] 14号)之规定不符,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之规定,责成县扶贫办于2018年7月底全部发放到位。
2、扶贫资金的管理与分配不规范
(1)整合资金存在多头管理,涉及单位有县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扶贫办,实施项目仍按照整合前的政策执行。
此问题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 22号)之规定不符,应加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力度,打破部门项目各自安排和管理的模式,实现“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责令相关单位改正,今后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光伏发电项目收益8.45万元未入村账核算。
责成洗溪镇、合水镇和浦市镇于2018年7月底,全面清理光伏发电收益,并按规定纳入村账核算,保障村集体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
县水利局、农开办和交通局部分项目实施进度较慢。
一是2017年,县水利局实施7座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涉及资金350万,其中荷包丘水库需调整,但调整计划还在报县政府审批,至今未实施;二是2017年6月,县农开办实施19个项目涉及资金1,548万元,但实施进度较慢,至2018年6月,仍有1个项目158.83万元还未开工;三是2017年10月,县交通局实施都蛮村通组公路项目,投资500万元,工期3个月,至2018年6月,工程仅完成64%。
责成县水利局、农开办和交通局于2018年7月底全部完工。
五、需要关注的问题
截至审计日止,团县委会计收支凭据未登记入账,致使该单位账目不清,记录不全。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记录不完整。无法全面、完整该单位经济业务活动。应督促该单位领导对单位经济活动要引起足够重视,配备相应财务人员。
六、审计建议
根据本次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规范财政资金收支行为。财政部门对非税收入要按规定的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应及时足额将专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
(二)强化预算管理。强化对预算的管理,应注意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从而减少预算的较大调整;在预算执行中,考虑预算项目的合理性及可行性,提高预算的完成程度。
(三)加强往来款的清理结算。一要对出借的财政资金,制定出借资金收回计划,及时清理收回;二要组织专门清查小组对全县的往来款项进行一次大清理,对久拖不还的借出款,要结合实际情况,运用行政、司法等多种手段予以催收。
关于《2017年全县财政决算及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使用方案的报告》的初步审查意见
——在2017年7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县人大财经委 常委会预算工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财政局局长钟克洲同志、县审计局局长周照平同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分别向本次会议作了《关于泸溪县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及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使用方案的报告》和《关于泸溪县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前,我们对此进行了初审,现将初步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
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221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0.69%,同比增长12.2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6751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8.85%(含上级专项补助和结转下年支出),同比增长6.91%。当年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调入资金和上年结余,减去各项支出后,年终滚存结余为零。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15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68.11%,同比下降61.78%,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72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5.9%(含上级专项补助和结转下年支出),同比下降21.92%。当年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和上年结余,减去各项支出后,年末滚存结余2136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507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8.06%,同比增长17.7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864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6.87%,同比增长12.3%。当年收入加上年结余,减去各项支出后,年末滚存结余27914万元。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815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增长55.9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6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下降54.79%。当年收入减去各项支出后,年末滚存结余为零。
我们认为,2017年全县财政决算草案所反映的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县人民政府及财政等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和县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要求,不断强化预算管理,稳妥推进财政改革,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基本上保障了重点支出,较好地完成了县人大批准的2017年预算。县审计局对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也提出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建议批准通过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
审计报告中所反映的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年初预算编制内容不完整、基金预算收支情况不够理想、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绩效评价欠缺、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现象依旧存在、部门预算编制还不够细化、年中追加比例较高、一些部门仍然存在往来款未及时清理、三公经费超预算、挤占专项等问题。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审计局提出的处理处罚意见,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建议11月份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二、关于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5724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62.63%,同比增长30.2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436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64.35%(含上级专项补助),同比增长17.74%。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16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78.25%,同比增长291.25%,主要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交易收入增收。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80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8.05%(含上级专项补助),同比增长24.56%。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8659元,为年初预算数的61.24%,同比增长26.9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462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55.36%,同比增长42.9%。
上半年,暂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
今年以来,税收收入高速增长,收入质量明显好转,民生领域优先投入,民生支出比重增大,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税收增长后劲不足,税收征管任务还非常严峻,沉重的债务负担及三大攻坚战使得收支矛盾十分突出,预算支出管理还需进一步科学合理。
三、关于2018年新增债券资金的使用方案
今年,新增债券额度为1930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和公益性项目支出。新增债券资金的使用,总体上符合政府债券的适用范围,建议批准这个方案。
四、几点建议
1、强化收入征管,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切实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交易工作。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强化税源动态监控和综合预测,做好涉税信息共享,防止税收流失,做到应收尽收。
2、强化支出预算管理,切实落实好预算法。牢固树立依法理财观念,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按进度做好预算资金拨付,杜绝“任性”花钱,做到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切实保障基本支出,全力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支出;继续做好财政存量资金的清理、收回和安排使用工作;及时清理修订影响财政管理的相关办法,完善现有的财政管理制度,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使政府账本更阳光。
3、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积极消化存量债务。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实行分类管理,分析研究全县政府性债务情况,测算年度偿债财力,建立政府性债务监控指标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加强与省财政的沟通联系,努力争取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依法妥善处理现有债务,有效化解债务风险。
4、强化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改进绩效考评制度。对一些“年年审计年年有”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找出根源,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形成“审计、监督、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要重点针对资金量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切实提高绩效评价实用性。
以上报告,请审议。
泸溪县2017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报告
2018年7月30日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上
泸溪县规划局局长 张武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列席领导: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7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
(一)注重城乡规划宣传,增强群众法制意识
继续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以及《浦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是通过宣传栏、宣传册、宣传标语、上街设点等形式开展规划法制宣传活动。全年于白沙、浦市、达岚岩门古堡分别开展了一次法制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二是采取举办培训班的方式组织集中学习宣传。县规划局去年组织本局干部职工及乡镇规划管理站人员开展了规划法规及“一书三证”管理办法业务知识专项培训,进一步提高自身专业管理水平。三是向社会宣传展示规划成果。将经济社会发展关注度高的规划成果面向社会制板展示宣传,增强公众对城乡规划建设的知晓度。如武溪老城区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刘家滩新区城市规划等规划成果的宣传。
(二)加快城乡规划编制,科学引导城乡建设
充分发挥规划在城乡建设过程中的引领、协调、统筹和管控作用,不断充实和完善我县城乡规划体系建设。一是按照省住建厅和州政府的统一部署,启动了新一轮的县城总体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至2035年的总体规划)。依照程序确定了规划编制设计单位,编制工作正有序开展,预计2019年10月可全面完成编制任务。二是对浦市镇和兴隆场镇两个县域次中心总体规划进行了修改编制。浦市镇总体规划已形成初步成果,正待评审修善;兴隆场镇总体规划已通过县、州相关评审,正待州人民政府同意批复。三是完成了武溪老城区提质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武溪高新区南区扩容(一期天门溪片区)规划编制。四是完成了刘家滩建设重点片区的城市设计规划编制。五是对原有村庄规划成果进行优化升级,完成了8个美丽村庄规划编制。此外,还完成了全县通信管廊专项规划的编制。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力度地加强,对科学引导城乡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严格规划审批管理,维护执行规划权威
始终将规划审批工作作为城乡规划实施工作的核心来把控,坚持依法依规审批,维护规划的法定性与权威性。一是严格执行规划。对批准的规划在实施中严格执行,不随意调整走样,但对确因社会事业发展需要,涉及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合理调整。全年县规委会共对4个规划事项进行了调整,而在之前审查中删除了7个要求规划调整事项。二是严格“一书三证”核发。严格审批原则和程序。对于涉及重大基础设施及民生工程的工业园区建设、干线公路、全域旅游、易地扶贫搬迁、保障性住房、民政、银行融资等项目的规划审批实行“快捷通道”,落实专人,加快办理,助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2017年,全县共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8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9份(出让和划拨建设用地155784.45㎡计233.7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05份(总建筑面积178285.3㎡),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650份。三是加强批后规划管理。对批后建设项目,要求严格执行规划审批条件,在经县规划局和县执法局共同放线后,县执法部门基本实现了全覆盖监管,时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处置。同时,县规划局在建设规划竣工验收上,县国土局在办理不动产证等方面都能够依法依规执行到位,不网开一面,对有效遏制违规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此外,县政府还对在2001年左右,武溪老城113.2米淹没线下违规核发的13宗宅基地规划许可证实行了依法撤证工作。四是严厉查处违规建设。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县政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县“两违”办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有效开展“两违”整治行动。通过建立机制、规范管理,加强监管、落实责任,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等有效措施地实施,促进了全县“两违”整治工作的全面推进,取得较好成效,我县在全州目标管理考核中位居前列。
(四)有效开展规划委员会工作
充分发挥县规委会在城乡规划建设实施中的决策指导作用,做好统筹协调,科学决策,规划建设及重大项目审查等方面工作。一是全年召开规委会及专题评审会共5次。分别对刘家滩新区城市规划、浦市镇总规修改、兴隆场镇总规编制和武溪县城及浦市镇消防专项规划方案进行了专项评审,对四项规划调整通过审定,促进项目建设符合本地实际,更具落地与操作性。二是召开规委会办公会议4次。对县中医院、县检察院业务用房、液化气站、殡仪馆停车场、金昊新材料项目的规划审批问题,以及“冠华·上上城”、盘瓠花园物业管理用房建设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落实解决办法以及对违规行为的处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县直及乡镇规划管理力量缺乏。目前,县规划局除去多项工作抽调人员,仅存三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全县规划审批管理工作,工作线长面广,任务繁重,实感力不从心。同时,乡镇规划管理机构及人员力量十分薄弱,虽然在5个建制镇各聘请有一名规划管理员,但力量有限且人员不稳定,面对新形势要求,规划管理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2、部门合作及监管职责划分有待明确。规划部门完成规划审批之后,交由县执法部门负责施工监管。由于管理机制问题,在武溪、浦市城镇规划区范围,仍存在各自为阵的管理问题,由于部门监管力量不足及配合不到位,导致违法违规建设时有发生,此现象在城乡结合部的集体土地上的个人建房较为突出。
3、“多规合一”工作有待加强。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重要规划的融合不是很到位,缺乏有效衔接,存在规划内容不一致问题。加强各类规划地衔接,确保“多规”重要参数一致,一张蓝图相统一,有待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工作。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规划法规宣传。
今年,再组织开展一次规划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及广大群众的规划法制观念,树立依法行政、违法必究的意识。
(二)继续加快规划编制。
全面完成省、州下达的规划编制任务,着重做好新一轮县城总体规划、武溪工业园南区扩容规划以及22个美丽乡村规划的编制工作。同时,统筹全盘,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工作。
(三)注重强化规划管理及审批。
一是严格规划审批到位。按新颁布的“一书三证”管理办法执行,确保发证率达100%。二是积极开展“两违”整治。全面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建设,不留死角,逐步消除“存量”,实现“零增量”。三是从工作实际出发,落实解决好执法监管“两张皮”问题。做到城乡执法监管职责明确,城镇规划监管全覆盖。
(四)着力解决人员力量欠缺和经费保障落实问题。
县政府重视规划管理工作,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将在工作机制、人员力量、经费保障上予以支持,确保城乡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于2017年度县城乡规划工作情况报告的
审 议 发 言
——在2017年7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县人大城环委
2018年7月县人大城环委就规划工作在相关部门进行了广泛调研,并于7月12日,在常委会副主任周江南的带领下实地察看了武溪老城区提质改造和武溪高新区南区扩容情况,调研了沅水湾生态文化旅游城规划工作,听取了县城乡规划局关于2017年度城乡规划工作情况汇报。现审议发言如下。
一、2017年度县城乡规划工作总体评价
2017年县城乡规划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继续强化规划引领,不断提高城市规划编制与管理水平,工作成效明显,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较快发展。
(一)进一步强化了规划引领。启动了新一轮县城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修改编制了浦市、兴隆场镇总体规划,完成了武溪老城区提质改造和武溪高新区南区扩容规划编制,以及刘家滩建设重点片区的城市设计规划编制;积极探索“多规合一”规划管理模式,加强规划协调对接,大力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全力推动县城白沙和老城武溪的同城融合,充分发挥了规划先导作用。
(二)进一步强化了规划审批管理。能够严格执行规划,严格核发“一证三书”;注重规划审批和实施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了部分违规审批及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维护了规划的权威,为推进城镇化进程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三)进一步服务和保障民生工程。积极做好民生工程和项目建设的服务保障工作,配合完成了涉及易地扶贫搬迁、保障性住房、工业园区建设、干线公路、全域旅游项目、民政项目等一批专项规划审批,适时优化升级原有村庄规划,完成8个美丽村庄规划修编调整,不断增强了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一)规划管理体制不顺,存在监管漏洞
调研中发现,白沙、武溪、浦市三个区域城市规划内的集体土地建房问题较多,监管责任亟待落实:主要有两类现象。一是建房有规划审批,但建房过程中违规行为未能被制止。导致一方面群众新建房屋因与规划不符而不能验收,办不了房产证,出现上访现象。更重要的是违规建设问题得不到遏制。二是无规划审批,擅自建房。比如在白沙县城桥东社区,私下买卖集体土地,违法建房行为也时有发生。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除规划部门力量薄弱外,监管执法部门职责不清是主要原因,导致政府监管责任得不到真正落实。
(二)个别项目规划存在一定的问题,多规合一工作亟待加强
“多规合一”,是指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融合到一个区域上,实现一个区域一本规划、一张蓝图,能够有效解决各类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重复建设、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目前,在武溪老城区提质改造和武溪高新区南区扩容建设中,我们发现,仍有个别项目存在着环保及安全隐患,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多规合一”工作做得不够,没有充分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规划工作存在一定的片面性。
(三)乡镇规划力量薄弱,乡镇及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尚未走上正轨
目前,我县在5个建制镇各聘请有一名规划管理员,但因机构尚未建立、力量单薄、业务水平不高,造成乡镇及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实际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根本适应不了形势快速发展的需要。
(四)城乡规划编制及管理经费有待保障
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同级财政预算应安排一定的城乡规划编制及管理经费,由于经费没有纳入县财政预算,规划工作运行比较困难。
三、意见和建议。
(一)继续强化宣传力度,不断增强规划意识。要继续加大城乡规划“一法一办法”和县、乡两级总体规划的宣传力度,通过街头宣传、规划成果展示、新闻媒体、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会议培训等多种方式,努力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规划的法律意识、红线意识的认识,增强执行规划的自觉性,形成全社会了解规划、支持规划、遵守规划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将规划监管落到实处。县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规划管理和监察等各项工作制度,严格县、乡两级城市规划管理,进一步明确规划、国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部门的责任。要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建立政府统一协调,规划、国土、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执法联动机制,严格责任落实,切实发挥部门监督作用和执法合力,提高规划违法案件的查处率。坚决杜绝规划实施过程中,刚性不足、弹性有余、未经法定程序随意变更的现象。
(三)要发挥好规划委员会的作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规划协调机制。在项目选址、重大规划决策中要进行充分、反复论证,主动、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努力提高规划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和规划操作的透明度。积极构建政府主导,以县城乡规划部门作为协调平台,多个部门为主体的规划协调机制,协调各部门专项规划,多规合一的“一张图”编制完成后,再交由各部门分头实施,有效避免城乡规划有可能出现的顾此失彼,不具全局性、科学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问题。
(四)要加大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推进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加强村镇规划实施和管理,正确引导群众按村镇建设规划要求有序建房,是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县城乡规划部门要有专人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全县建制镇应设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并配备稳定的专业人员,业务上接受县城乡规划部门指导,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五)要加大对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投入,充分发挥规划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先导作用。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建议县财政将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视财力增长逐年增加。
泸溪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32人)
主 任:符鸿雁
副主任:胡小明 石海林 杨 斌 胡世和 周江南
委 员:邓云军 邓光满 石 艳 向义庭 向自芳
刘本才 刘欢发 许 华 许祥红 孙科勇
李海涛 李耀平 杨 明 杨大义 杨秀祥
杨官双 杨启军 金显友 徐助满 黄海龙
曹必岩 吴兴兵 覃 芳 程邦杰 谢 碧
颜水莲
请 假:(1人)
杜远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