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公报(第10期)
2018年5月30日 2018年第3号 (总第234号)
目 录
泸溪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议程…………………… (3)
泸溪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27)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议程
(已经2018年5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全县学前教育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审议关于泸溪县2017年环境质量和环保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2016年度环境质量和环保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3、审议关于县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4、审议关于全县农业“八大基地、八大品牌”建设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5、审议有关人事任免案;
6、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7、其他。
关于落实《泸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8年5月30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泸溪县教育和体育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学前教育工作情况办理报告》,对县人民政府落实学前教育工作进行了审议,提出了审议意见。针对提出的5个方面整改意见,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立即部署落实到位。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现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划先行,补齐均衡短板
一是科学规划布局。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移民搬迁以及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预计县城3—6岁儿童会增加1500人左右,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幼儿学位需求,我县立足长远,科学规划,下好学前教育布局“先手棋”。2016年,县委、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决定》,计划“十三五”期间,每个乡镇至少建好一所公办幼儿园。2017年,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泸溪县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2017-2020年)》,在刘家滩新区规划新建武溪镇第二幼儿园;在武溪镇楠木洲新建了启明星幼儿园,在白沙城区移民小区和县国土局旁分别规划新建了新大地幼儿园和明德幼儿园,其中明德幼儿园已投入使用,新大地幼儿园预计今年秋季可以投入使用,从而有效地缓解了城区“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目前,正在对武溪、白沙地区学前教育重新进行规划,确保有序发展、稳步推进。二是加快项目建设。2010年以来,累计投入建设资金3000万元,公办园由1所发展到12所,分布9个乡镇,民办园发展到35所,分布10个乡镇,乡镇公、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100%,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从65%提高到80.7%。2016—2017年,新建、改建山村幼儿园56所,认定普惠性民办园8所,目前,普惠性民办园达29所,普惠率达82%。为了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2018年,县政府将统筹资金1000余万元,新建石榴坪、长坪、潭溪镇公办幼儿园,新建县民族幼儿园综合楼,维修白沙小学幼儿园、合水中心幼儿园、解放岩中心幼儿园,扩建八什坪中心幼儿园,完善浦市第一中心幼儿园功能室,预计今年秋季投入使用。兴隆场公办幼儿园也在筹建中。届时,将实现每个乡镇建好一所公办幼儿园的目标。
二、德能并举,提升幼师素质
一是充实师资力量。通过定向培养、社会招考、小学教师转岗等方式,建立了一支合格、稳定、优质的幼师队伍。2014年以来,我县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48人,首批10名学前教育专业定向生于2017年分配至各乡镇公办幼儿园,社会招聘6人,小学教师转幼师53人。2018年,定向培养幼师8人,计划将毕业的22名学前教育专业定向生充实到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目前,全县公办幼儿园基本达到“两教一保”要求。二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入开展 “不忘初心,做四有好教师”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幼师师德。三是提升幼师能力。大力实施“名园、名师培养工程”,成立学前教育名师工作室1个,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和名师专业引领示范作用,推进幼师全员培训,着力提升幼师素质。2017年,共培训幼师837人次,其中,“国培项目”送教下乡300人次,网络研修160人次,学前教育工作坊轮训60人次,园长培训47人次,幼师州级培训30人次,县里组织的幼师优质课观摩240人次。
三、严格监管,规范办园行为
一是建章立制。2017年,县教体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前教育管理的意见》,完善了“准入准出、园舍标准、课程设置、保教保育、考核评价”等系列管理制度。二是加强管理。对新建园要求严格落实建设标准,严把准入关。加强收费监管,建立和完善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收费及擅立名目和擅自提高标准收费的行为严肃处置,全县各公、民办幼儿园收费合规,没有以“特长班”等名义乱收费现象。严格考核评估,将考核结果与办园资质和奖补资金挂钩。落实奖补制度,对办园规范、质量较好的幼儿园予以适当奖励,对不合格幼儿园督促加以整改。三是提升质量。建立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机制,县民族幼儿园对口帮扶踏虎幼儿园、中心学区帮扶村小幼儿园,突出以优带弱、以强扶弱,实现同步提升、均衡发展。落实学前教育课程计划和课时要求,规范教学行为,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加强科学保教,下力气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四、严守底线,狠抓安全工作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学前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县教体局与各公民办幼儿园一一签订了责任状,特别在校车安全方面,明确了每所幼儿园负责人和校车驾驶员的安全职责。二是加大检查力度。2017年9月25日至10月13日,县教体、消防、食药、卫计等部门联合开展幼儿园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对全县47所公民办幼儿园逐一检查,共发现396个问题(其中,消防问题141个,食品问题120个,疾病防控问题135个),下达了书面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到目前为止,由于幼儿园建筑等原因,47所幼儿园的消防许可证无法办理外,其它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三是狠抓校车安全。县里成立了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县教体局新成立了校车安全管理股,配备专职人员2人,保障工作经费;加强对校车辆运营全线网上4G监控,严格执行“六定两点一卡一牌”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六定两点一卡一牌”指:定人,即固定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定位,即固定乘车学生座位;定车,即固定班次;定检,即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即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即固定接送时间。两点,即确保上、下车点名;一卡,即建立乘车学生基本信息卡;一牌,即同时在校车停放地点设立校车站牌)。四是严格督查考核。将安全督查考核作为幼儿园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安全违规行为“一票否决制”,将其结果与中央及省级扩大学前教育奖补资金、校车管理专项资金发放挂钩。2017年,发放学前教育奖补资金54万元、校车管理专项资金40万元,对出现校车违规违法行为的4所民办幼儿园取消其奖补资金。目前,正对一所校车严重超载、屡教不改的浦市镇某幼儿园实施调查取证,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由于采取了严管重罚措施,至今,我县幼儿园尚无一起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五、加大投入,强化发展保障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投入。切实加大争资立项力度,每年向上争资500万元以上。二是认真落实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户子女按1500元/生·年的标准减免保教费,按1000元/生·年的标准资助生活费。2017年,发放学前阶段免保教费及补助生活费623.25万元,惠及学生9972人次。2018年春期共发放337.125万元,惠及学生5394人次。三是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近年来,共有近2000万元社会资本进入学前教育领域,新建了武溪镇启明星幼儿园、明德幼儿园、新大地幼儿园。四是整合财政资金。2018年,全县将统筹财政资金1000余万元,主要用于发展学前教育。
特此报告。
关于全县学前教育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
审 议 发 言
——2018年5月30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9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学前教育工作情况报告,形成了《关于全县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提出了“着力补齐‘短板’,推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培训工作,着力提升幼师整体素质”,“创新监管机制,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压实安全责任,确保学前教育安全零事故”,“加大投入力度,增强学前教育发展后劲”等五条审议意见,交县人民政府办理落实。今年初,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把加强《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跟踪监督,列入了《2018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3月21日、5月4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组成调研组,在石海林副主任带领下,分两次深入到白羊溪、小章、兴隆场、浦市、达岚、石榴坪等6个乡镇及部分村(社区)幼儿园,通过现场察看、查阅资料、交流询问、听取汇报、会议座谈等方式,对《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现就两个方面作简要发言。
一、关于《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
(一)关于“着力补齐‘短板’,推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一是将学前教育发展融入义务教育规划之中。2017年10月,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泸溪县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7—2020年)》,规划在刘家滩新区新建一所武溪镇第二幼儿园,规划招生400名幼儿入园。二是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进程。石榴坪乡公办幼儿园已开工在建,潭溪镇公办幼儿园已进入资金预审阶段,兴隆场镇公办幼儿园正进行调研论证之中,到今年底,可望有10个乡镇建有公办幼儿园。三是村级幼儿园有了可喜起步。2017年里,建设山村幼儿园30所,改扩建山村幼儿园6所,使部分村幼儿能就近入园。
(二)关于“加强培训工作,着力提升幼师整体素质”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一方面,加大幼师的招考与培养力度。2014年以来,全县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已达48人,首批10名定向生已在各乡镇公办幼儿园发挥了骨干作用。另一方面,狠抓了幼师的培训工作。着力开展了园长培训工作,每个公办幼儿园园长及部分民办幼儿园园长参加过县里组织的集中培训;加大了幼师培训力度,通过国培项目、省培项目、名师工作室送教下乡活动及网上研修等方式,扩大了幼师培训范围,提升了全县幼师的整体素质。
(三)关于“创新监管机制,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在建园标准上,基本做到严把关口,在调研中检查的幼儿园园舍大部分达标;在收费标准上,总体规范,不管是公办幼儿园还是民办幼儿园,收费合规,也没有以“特长班”名义收费现象;在师资配备上,大部分民办幼儿园只有“一教一保”,公办幼儿园基本达到了“两教一保”要求;在教学方式上,“小学化”现象有所改进,基本做到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加强了幼儿的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培养;在监督管理上,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县教育部门在2017年6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实施意见》,建立了较为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了对幼儿园的日常监管与业务指导,建立并落实了幼儿园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奖优罚劣,效果较为明显。
(四)关于“压实安全责任,确保学前教育安全零事故”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一是安全责任进一步压实。公办幼儿园园长与县教育部门签订了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安全责任。二是幼儿园食堂管理日趋规范。在这次调研中,经县食药工质局专业人员检查6个乡、村幼儿园食堂的管理情况,没有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隐患。三是校(园)车管理力度加大。县教体局专门设置了校(园)车股,加强了对校(园)车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工作。
(五)关于“加大投入力度,增强学前教育发展后劲”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投入。每年争取上级财政投入约500万元,用于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二是引导民间资本注入。有一定数量的民间资金投入学前教育,进一步拓宽了全县学前教育投资渠道。三是县本级财政投入可能加大,今年,县财政预计投入1000万元用于学前教育,必将增强全县学前教育发展后劲。
当然,我县学前教育仍然存在规划滞后、布局不够合理、城乡发展不平衡、安全隐患不少、“大班额”现象普遍、师资配备不足、“小学化”现象仍然突出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县人民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二、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建设。把学前教育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容之一来思考、来谋划,将学前教育放在同义务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来对待、来发展,科学制订全县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和引领全县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在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中,要规定和落实城镇小区建设中规划配置相应的幼儿园,确保城镇幼儿园合理布局;同时,学前教育的规划应当覆盖所有村(组),保障农村特别是偏远山村适龄幼儿入园的需求。
(二)进一步加强幼师队伍建设。要加大幼师培训力度,拓宽培训渠道,扩大培训范围,加强对农村幼师的培训与培养工作,全面提升幼师的整体素质;要提高幼师的政治待遇与经济待遇,让公办幼师与中小学教师在职称评定、晋级调资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要适当提高聘用制幼师的经济待遇,用事业留人,用待遇留人,努力克服聘用幼师流动性大不良现象发生;要加强幼师的教育与管理工作,让每位幼师把责任与爱心刻在心中、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防止“虐童”等违法事件的发生。
(三)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要严格幼儿园建园标准,对新建幼儿园做到标准不降,严把准入关,对不合格的幼儿园,认真加以整改;要规范教学科目,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综合组织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领域教育内容,加强对幼儿的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培养,消除“小学化”教学现象;要加强安全责任监管,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巡查机制,严格安全考核,消除安全隐患。
(四)进一步加大对村级幼儿园的扶持力度。村级幼儿园建设是我县学前教育中的“短板”,也是最薄弱的环节。村级幼儿园基本上是民办幼儿园,与城镇幼儿园相比,办园条件较差,设施简陋,师资薄弱,运行困难,最需要资助与扶持。建议县人民政府加大对村级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将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奖补资金等优惠政策向村级幼儿园倾斜,提高村级幼儿园办园水平,为农村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发展注入动力。
泸溪县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
情况报告
——2018年5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第10次常委会会议
县环保局局长 杨毓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请予审议。
2017年,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大力支持和监督下,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管理任务,在上级环保部门年度考核中县环保局获得湘西州第一名,被省环保厅评为先进单位,泸溪县被环保部、财政部评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奖励县(全国仅10个,获奖励增量资金862万元)。
一、上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主要环境质量状况
空气环境质量:2017年县城白沙环境空气质量全年优良以上321天,优良率87.9%,达到省政府考核指标85%以上,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地表水环境质量:2017年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主要河流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根据2017年我县土壤初查情况,总体质量良好。声环境质量:按城区功能区划,除交通干线、娱乐场所外,均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Ⅰ类标准。
(二)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1、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夯实。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及责任分工的有关规定,落实全县25个相关单位及11个乡镇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工作全部纳入政府目标管理。
2、环保督察交办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全面落实。严格按照“六个一”的要求,集中精力开展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群众投诉件3件、省交办突出环境问题8件、州交办突出环境问题16件已全部完成调查、整改及办结销号。
3、环境执法监管和监测能力不断提升。一是以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涉危险化学品企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企业日常监管,进一步推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高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及环境违法企业的查处力度。2017年共向16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向4家企业下达了《责令停止生产决定书》,向6家企业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立案查处违法企业11家,罚款30余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人,刑事移送6人。三是每两个月开展一次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对电解锌、电解锰等重点污染源安装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装置,实现对重点企业的实时监控,对3家涉重金属的电解锌企业推行了污染物排放第三方监测。四是认真做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严格落实生态红线划定和管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水平。
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序推进。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各乡镇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在全县城乡环境同建同治的基础上,凝聚各级各方面力量,结合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工作,在全县11个乡镇34个村开展了以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饮用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焕然一新。
5、重金属污染治理取得初步成效。落实中央和省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资金2400余万元,对6座历史遗留电解锰尾矿库进行了闭库治理。对火龙溪、鲶鱼溪、小婆溪小流域实施了重金属污染治理。
6、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面完成。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排放,全面完成了省、州人民政府年初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年关停电解锰企业3家,淘汰电解锰落后产能3万吨;关闭硫酸企业3家,淘汰硫酸落后产能18万吨;全县中碳锰铁企业和次氧化锌企业全部关闭退出,实现了产能总量与污染减量的置换。华峰、蓝天等6家企业的环保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实现了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减量排放。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环保机构人员编制少,经费投入不足。目前,县环保局有人员编制29人,年初财政预算工作经费少,要完成当前环境保护工作困难大。二是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有待加强。虽然通过同建同治、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农村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但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农业废水、畜禽养殖废水等农村面源污染没有得到全面整治。三是传统锰锌酸产业污染整治困难大。由于历史原因,我县传统产业地理位置布局不合理,工艺技术落后,企业经营困难,改造资金无着落,导致传统产业达标排放、产业整合、转型升级难度大。
二、2017年度县人大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组织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企业的环保意识;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环保世纪行、国家宪法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固定宣传日活动,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发放环保宣传资料3万余份,增强了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执法。一是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举报制度。畅通环境信访、12369环保热线,鼓励实行有奖举报。二是进一步建立联动协作工作机制。挂牌成立了“泸溪县公安局驻县环保局公安联络室”和“泸溪县检察院驻县环保局检察联络室”,建立环保、公安和检察联席会议制度、重大案件联合办案、案件移送和执法信息交流共享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力度。三是对不能实现达标排放,严重超标、偷排、漏排的企业一经査实,坚决依法进行处罚,并将违法企业及处罚情况向全社会公开,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三)关于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一是加快现有锰锌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县政府高度重视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引导和鼓励锰锌等企业主动进行产业转型升级适应形式需求,大力扶持新型材料、生物医药、信息网络等绿色环保产业,构建生态文明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新格局。二是加快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武溪城北污水处理厂已于2018年4月开工,力争年内完工;完成了6座历史遗留电解锰尾矿库的闭库治理;目前,除汇金、金旭锰渣库外,所有锰渣库已全面完成闭库治理。三是切实解决一些群众反映突出的污染问题。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以县美丽湘西办为责任主体,加强对农家乐的管理,切实做好污染治理工作。环保、执法、住建、交通等部门联动治污成效显著。全面淘汰了城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城区实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大力开展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城市道路养护管理,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全面落实降尘、防尘和抑尘措施;实施机动车管控,对黄标车和其他高污染车辆,在县域内限行,全面完成我县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完成7座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县城大气质量逐步好转。
(四)关于进一步落实环保责任。县委县政府印发了《中共泸溪县委办公室 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泸溪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通知》(泸办〔2018〕11号),成立了以县委书记杜晓勇为顾问,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向恒林为主任的泸溪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并明确了相关组成单位和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增强环保工作的联动机制和联合执法的力度。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坚决杜绝污染项目落地,从源头上杜绝产生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五)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队伍建设。一是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去年选派中青年业务干部15人次到省州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提升了干部的业务能力。二是增加环保机构人员编制。县委县政府在严格控制编制增加的情况下,以连人带编的方式,为县环保局增加编制4个,调入业务骨干4人。三是筹建乡镇环保机构。县委县政府已研究决定,由县编办牵头,在原乡镇水管站建制的基础上成立乡镇规划建设环保水利站。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任务
2018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部署,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中心,以污染防治为重点,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着重做好省级环保督察工作。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重点做好省级环保督察组对我县开展的环保督察工作。对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信访问题进行清理排查整改,对每个突出环境问题逐一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对突出环境信访问题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和办结。
(二)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深入贯彻《中共泸溪县委 泸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泸发〔2018〕2号)要求,制定2018年水、土、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工作,重点开展好蓝天保卫战专项行动,着力解决扬尘污染、燃煤污染、工业废气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和餐饮油烟治理等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产业转型升级为主攻方向,着力打造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新材料产业基地,推进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积极推进泸溪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力争2019年按照一级A排放标准开工建设。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始终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全县生态环境天蓝地绿水净。
(三)加强环境监测监察工作,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加强对县重点工业源监督性监测及常规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时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加大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管力度,强化对重点行业的监管措施。加强工业企业环境监管执法,健全环保与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联动机制,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四)全力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一是谋划实施一批重点减排项目,加大减排任务落实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二是强化重点企业污染防治,认真落实好企业的减排任务。三是抓好排污许可证发放等措施的落实,推行环境信用评价等级评定,抓好清洁生产审核,淘汰落后产能。
(五)加强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绿盾2018”专项行动要求,督促保护区管理局全面排查自然保护区内违规违法的建设项目,建立问题清单和违法违规问题管理台账。加强涉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工作督查和监管执法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六)全面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摸清全县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县区域、流域、行业污染源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确保完成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年度任务。
泸溪县人民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情况
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8年5月30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泸溪县人民法院院长 张瀚冰
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11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情况的报告,充分肯定了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效,提出了加大对立案登记制的宣传;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立案登记能力和水平;创新举措,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四条审议意见。我院党组对审议意见的办理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作出精心安排部署,确保审议意见办理落实。现将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拓宽宣传途径,强化宣传实效
2017年12月以来,为引导人民群众正确理解立案登记制,纠正认识上的偏差和误区,我院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一是拓宽宣传广度。坚持线上与线下相融合,传统手段与信息科技相兼顾。线上通过电视、电台、微博、微信、手机报进行网络宣传,线下发挥“七五普法”、“司法公正湘西行”、“司法三下乡四上门五进”活动载体,进行现场宣传。截止目前,线上图文、动漫演示宣传115次,线下巡回现场宣传56次,共计宣传171次。二是拓宽宣传深度。坚持依法登记与形式审查相结合,正确引导与严厉惩处相统一。立案庭和人民法庭在登记立案时,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惩治力度的宣传,维护登记立案秩序和司法权威。2018年2月22日,我院依法将谢某某与龚某某、黄某某涉嫌虚假诉讼罪的相关线索材料移交给县公安局,县公安局目前正在侦办中。三是加大信访宣传引导。在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和县信访局,印制摆放《信访风险告知书》和《违法信访警示案例汇编》,在巡回审判、法制宣传现场进行引导讲解,逐步提高当事人预判信访风险能力,依法理性信访。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
为更好的适应改革新要求,确保改革落实落地,我院注重加强从业人员能力建设和业务培训。一是系统学习,吃透文件精神。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我院利用每月初周五政治业务学习日,多次组织学习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相关文件内容和精神,全面领会最高法院关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及刑事、行政方面的立案规定实质,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能力,准确把握当事人诉求,指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诉讼,真正做到诉讼为民、便民、利民、惠民。二是外出培训,提升业务素质。2015年5月1日以来,我院共派员到省、州法院进行立案登记制专题学习8人次。今年针对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官业务培训的意见和建议,4月16—24日组织23名员额法官及法庭负责人到北京大学法学院进行为期九天的专题培训,立案庭2名员额法官全部参加了学习培训。4月25—26日,全体业务人员又参加了省、州法院组织的数字法院系统关于网上立案、电子卷宗制作等专题视频培训。
三、创新工作举措,多元化解纠纷
一是完善调解机制。我院十分重视机制建设,注重依靠各方力量、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外部借助“三调联动”机制优势,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基础上,拓展和延伸调解领域,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人才、专业、组织等方面优势,尝试开展行业调解。内部积极探索并大力推行“诉前、诉中、执行”“三环调解”,切实提升矛盾纠纷解决的系统化、法治化水平。二是加强阵地建设。为更好地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功能,我院加快诉前调解室建设力度,原定2018年4月底投入使用,但因相关配套设施与新审判大楼相关设备需一并由省财政厅统一招标采购而顺延,预计今年6月30日前能够投入使用。三是强化诉前调解。立案庭和人民法庭对当前存在的一些矛盾纠纷突出、局部影响较大的山林权属纠纷、征地补偿纠纷、医患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在立案前就加强与涉案当事人所在村组、社区、乡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政府或者相关行政部门联系,积极推进诉前联调工作,力争诉前化解矛盾纠纷。诉前未能解决的,立案庭或者法庭在收到当事人诉状时,通过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采取预立案方式,进行诉前调解,调解成功,即时制作调解书,诉讼费予以减免;调解不成功,及时立案送交办案庭室审理。自2017年12月以来,经多元化调解及经调解撤诉结案共计233件。既方便当事人诉讼和节约诉讼成本,又提高了审判质效。
四、完善服务体系,回应群众需求
一是延伸服务链条。针对诉讼费缴费和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当事人来回奔波现象,我院向省财政厅汇报,与县司法局协商,在诉讼服务中心,开通诉讼费网上缴费窗口,设立律师工作站,提供缴费、咨询、援助服务,极大地减轻了诉讼群众两头跑的诉累。特别是律师工作站自4月9日正式启用一个月来,共接待来访群众82人,提供免费咨询91次。加强与县信访局工作协调配合,立案庭除每周二派员到县信访局值班外,根据情况每月抽出一天时间由立案法官到信访局统一接待或解答来访群众的诉求,妥善化解涉诉信访纠纷。二是推进多元立案。立案庭和人民法庭除直接登记立案外,结合数字法院、智慧型法院建设,利用互联网+司法网络信息平台,积极开展信函立案、微信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等多种方式进行立案,完善诉讼当事人网上查询功能,案件当事人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可随时登录网络,查询了解案件动态。截止目前,采用上述方式共计立案10起,其中信函+微信对外省当事人立案2件,预约立案5件,巡回立案3件。同时上级法院正在进行律师身份网上立案核查工作,预计今年下半年有律师代理的案件可实现网上立案。三是强化司法救助。我院切实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凡符合司法救助或者诉讼费减、免、缓条件的贫困群众,立案庭及人民法庭在收到当事人诉状即释明相关办理流程,贫困群众凭低保证、残疾证、扶贫手册等证据材料可申请司法救助,经审查成立的,立即予以办理。简化流程,防止当事人因诉致贫、因诉返贫。今年以来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3件,涉及金额20.5万元,符合诉讼费减、免、缓案件27件,减、免、缓诉讼费共计53.2万元。
五、当前存在的不足和困难
一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大量案件涌入法院,致使立案信访工作压力大增,任务更加繁重;二是立案人员素质不一,业务能力和诉讼服务水平提升速度与当前快速发展的司法需求依然存在差距;三是人民群众对立案登记制产生的认识误区依然存在,滥诉滥访情况短时间内难以根治。
针对上述问题,我院将根据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加强协调配合和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搞好整改并抓好落实,积极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主动接受监督,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取得实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县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情况
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审议发言
——2018年5月30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
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11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情况报告》,形成了《关于县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提出了加大立案登记制宣传;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立案登记能力和水平;创新举措,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等4点审议意见交县法院办理。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将《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2018年度工作要点。3月以来,内司工委多次过问和督促《审议意见》的办理。5月8日,杨斌副主任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县人大代表到县法院就《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现将县法院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抓落实
县法院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把办理落实《审议意见》提升到落实中央深改组《关于人民法院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高度,院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作出安排部署,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审议意见》办理全面落实。
二、积极办理落实,效果明显
一是在立案登记制的宣传上取得实效。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手机报、“七五普法”、“司法公正湘西行”、“送法三下乡”等媒体和专题活动大力宣传立案登记制,人民群众对立案登记制的认知显著提升。突出信访宣传引导,在立案大厅摆放《信访风险告知书》、《违法信访警示案例》等资料促使当事人了解信访风险,依法理性信访。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立案登记的能力明显提升。4月16-24日,院党组安排立案庭2名员额法官到北京大学法学院进行为期9天的立案登记及审判业务知识专题培训,4月25-26日,又参加了省、州法院关于网上立案、电子卷宗制作等专题培训。通过立案登记审查,2月22日向公安机关移送谢某某涉嫌虚假诉讼罪案件1起。三是立案登记工作有创新,多元调解机制逐步完善。针对当前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人民调解工作弱化和法院案多人少等突出矛盾,县法院完善了“诉前、诉中、执行”调解机制,突出行业调解,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纠纷化解,并将“三调联动”贯窜于立案登记全过程。四是诉讼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在诉讼服务大厅专门设立了律师接待室和律师法律服务咨询台,从4月9日起律师事务所和县法律援助中心每天安排1名律师在立案大厅值班,免费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并参与信访纠纷化解和调处。推进多元化立案,1月份以来通过微信登记立案1起、预约立案10起。司法救助效果明显,1月以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3件,减免缓诉讼费53万多元。
几点建议:
一、加大对立案登记制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立案登记制的认知。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二、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网上立案、信函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的能力和水平。依法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违法滥诉等行为,维护立案登记秩序和司法权威。
三、加快立案大厅调解室建设,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作用,促进纠纷诉前化解。
四、进一步完善多元纠纷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三调联动”作用,使更多的争议在诉前解决,减轻立案登记和审判工作压力。
关于泸溪县农业“八大基地、八大品牌”建设情况
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汇报
——2018年5月30日在县十七届人大第十次常委会会议上
泸溪县农业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农业“八大基地、八大品牌”建设情况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根据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要求,为了进一步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农业“八大基地、八大品牌”建设情况审议意见,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组织相关部门,就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现将具体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大投入,强化产业支撑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2018年,全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690万元,重点加大了椪柑、辣椒、佤乡米等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对夯实农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良种苗木繁育、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与提质增效提供强大的资金保障。二是加大政策支持。为了打造“八大产业、” 创优“八大品牌”,我县及时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扶持政策。如:对实施柑橘标准园建设的给予500元/亩补贴,实施柑橘品种改良的给予1000元/亩补贴;投入255万元,对发展辣椒特色产业的集中育苗、种苗供应、避雨栽培、地膜供应、提纯复壮及新品种技术试验示范上予以适当补贴;发展佤乡米产业的,每亩给予360元的种子、农药、化肥等物化补贴,收购给予每公斤1.6元补贴;对发展铁骨猪的1000元∕头、生猪800元∕头、牛1500元∕头、山羊500元∕只、养蜂500元∕箱、家禽500元∕50只、稻香鱼300元∕亩种苗补贴;等等,通过一系列优惠帮扶措施,促进了“一县一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发展。三是加大科技支撑。引进示范推广香蜜椪柑一号、玉针香优质稻、华鑫、华金、华硕湘林系列油茶、博辣红牛辣椒等优质新品种30余个,推广避雨栽培、水肥一体化、测土配方施肥、病虫绿色防控、机械化种植收割新技术20多项,促进了产业标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组织化经营。同时,大力配合全州千名农技干部下基层,大力实施一村一技工程,组织农业、畜牧、林业、烟草、供销等部门技术力量结合“一村一品”,安排相应技术人员实行包村服务,为全县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与提质增效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注重质量,促进产业提质
一是调整优化结构。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特色鲜明、注重效益”的产业发展思路,大力实施“一县一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振兴计划。在主攻“八大产业”基础上,积极发展脐橙、中药材、桑叶茶、特色养殖等新型产业,力争特色产业规模达65万亩以上。创建香蜜一号早熟椪柑为重点的新品种开发基地3000亩,打造浦市、达岚片区脐橙基地1万亩,提升农产品商品利用价值和市场竞争力。支持发展一批生态循环型、休闲观光型、采摘娱乐型、劳动体验型精品园区,促进经济效益提升。重点建立峒河、沅水沿线优势柑橘产业带15万亩,力争2020年达到25万亩。二是创新科技引领。依托“院县共建”,加大科技对接帮扶力度,加快椪柑、辣椒等产业技术规程修订编制,推进品种资源保存、选育,重点抓好兴隆场玻璃椒海南提纯复壮试验;强化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和推广,不断调优产业结构,提升农产品整体品质。三是推进标准生产。2018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7家,家庭农场9家,完成新增土地流转面积0.27万亩。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加大产业标准化建设。重点打造万亩标准园3个,千亩精品园33个;创建武溪、洗溪、潭溪、白羊溪为重点的椪柑出口基地3000亩,基地严格实行统一技术规程、统一物资供应、统一配方施肥、统一病虫防控、统一订单收购、统一包装销售,进一步提升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化生产水平。
三、开拓市场,扩大产品影响
一是强化宣传推介。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各类农产品博览会、展示(销)会、推介会,强化宣传推介,提升泸溪农产品市场影响力。先后开展了“我是县长,我代言”、“中国(中部)湖南农产品博览会”、“潭溪椪柑文化旅游节”武溪椪柑采摘节”、“泸溪特色农产品章丘行”等农产品营销活动,不断叫响泸溪农业“八大品牌”。2017年,“泸溪椪柑”获得了最受消费者喜爱的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殊荣和湖南十大农业品牌,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农博会农产品金奖,被农业部选入《2017年度全国名优新农产品目录》。2018年,计划在泸溪白沙县城举办“双十一”农产品展销会,届时将邀请相关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主、农村电商业主及外地客商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各类媒体参会。同时,在今年六月、八月、十一月,主要农产品产销旺季,计划在兴隆场镇、武溪镇、洗溪镇和潭溪镇举办辣椒采摘节、葡萄采摘节和椪柑采摘节等节会。通过宣传推介,进一步叫响泸溪“八大品牌”。二是培育营销队伍。按照“市场化、窗口化、超市化、品牌化”的要求,加大产品贸易和市场拓展力度,培育椪柑、辣椒、铁骨猪等农产品营销大户400多户,实现营销大户与农产品交易市场及大中型超市的有效对接,为农产品拓展国内市场,进军国际市场闯出一片新天地。三是完善流通网络。大力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依托红山农科创投产业园龙头带动,加快推进农村电商、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重点发展农村电商服务站33家,电商企业20家,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四、延伸链条,提升产业效益。
一是推进精深加工。扶持龙头企业引进自动化生产、灌装设备,加快农产品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二是加快品牌创建。鼓励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申报创建区域公用品牌、企业自主品牌、农民个性品牌。2018年,重点完成“泸溪椪柑”地理标志产品认定1个,申报泸溪利农专业合作社“脐橙”、红山公司“佤乡米”等绿色农产品2个,目前已完成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三是促进农旅结合。结合乡村旅游,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重点打造浦市镇马王溪和武溪镇狮子山休闲农业观光示范园2个,通过一批特色农业休闲观光园区建设,完善产业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立足当地资源,结合旅游开发,在全县创建三产融合试点2个,打造浦市镇五果溜村现代农业田园综合体1个,通过新型主体带动,促进土地规模流转,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推进标准化生产,强化产后精深加工,培育创建特色品牌,实现资源、技术、要素、市场有效配置,形成功能多样、业态丰富、联结紧密的产业融合新格局。
泸溪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30人)
主 任:符鸿雁
副主任:胡小明 石海林 杨 斌 胡世和 周江南
委 员:邓云军 邓光满 石 艳 向义庭 向自芳
刘本才 许 华 许祥红 孙科勇 杜远忠
李海涛 李耀平 杨 明 杨大义 杨秀祥
杨官双 杨启军 金显友 徐助满 曹必岩
吴兴兵 覃 芳 谢 碧 颜水莲
请 假:(3人)
黄海龙 程邦杰 刘欢发
